
视频丨生态环境部发布新规 规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标准(央视《中国法治观察》)
近日,央视《中国法治观察》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新规落地热点,报道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实施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》(HJ 945.4—2026)。该新规填补了我国工业园区专属污水处理标准体系空白,通过分类管控、精准控污、科学施策的全新治理模式,全面规范各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管理,筑牢流域水生态安全防线。
据了解,长期以来,我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标准执行,存在行业适配性不足、特征污染物管控缺失、排放限值粗放、环境风险防控薄弱等突出问题,难以精准匹配不同产业园区的排污特点,部分区域出现“集中处理不彻底、集中排污存隐患”的治理短板,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。针对这一行业治理痛点,生态环境部出台专项技术导则,为全国工业园区污水精细化治理提供统一、权威的合规依据与技术指引。
新规明确四大核心实施原则,即分类管理、全面防控、科学可行、依法合规,严禁地方随意放宽管控标准,确保治理力度与生态保护需求、产业发展水平相适配。在园区分类管控方面,导则将工业园区科学划分为单一行业型、综合型两大类别,其中综合型园区进一步细分行业类似型、行业主导型、行业差异型三类,实现差异化、精准化治理。针对排污量大、有毒有害污染物种类多、水生态风险突出的园区,要求地方优先制修订专属排放标准,对产业混杂、无主导产业的差异型园区,推行“一园一策”定制化管控模式,彻底解决传统标准“一刀切”的治理弊端。
在污染物管控维度,新规构建全方位污染防控体系,将管控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与特色管控项目。除常规污染物指标外,明确将综合毒性、含盐量、全氟辛酸(PFOA)等高风险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范围,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园区产业特点,补充新污染物、典型替代污染物等特色管控指标,补齐特种污染物治理短板。此外,新规兼顾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,针对园区污水再生利用场景明确标准衔接规范,鼓励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,助力园区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
央视报道指出,此次新规的落地实施,标志着我国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从“粗放管控”迈入“精准法治治理”新阶段。通过细化园区分类标准、完善污染物管控清单、规范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,有效破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监管难题,压实园区治污主体责任,从源头防范工业污水集中排放带来的水环境风险。
下一步,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新规要求,全面摸排辖区工业园区产业类型、排污现状,因地制宜推进地方配套污水处理标准制修订工作,持续优化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体系,以精准依法治污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持续巩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效。